同意書版本:P-CV25070197-2-DTRI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
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(下稱本署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署個人資料保護政策、規章,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,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敬請詳閱。
ㄧ、蒐集目的及類別
本署因辦理或執行關鍵產業國際供應鏈鏈結計畫(下稱本計畫)業務、活動、計畫、提供服務及供本署用於內部行政管理、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署組織規章所定業務、寄送本署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,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、電子信箱(E-mail)。
二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- 期間: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
- 地區: 中華民國境內
- 對象: 本署自行使用或其委託之第三人(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)使用
- 方式: 以書面或電子等形式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
三、當事人權利
您可依前述業務、活動所定規則或依計畫執行單位(聯絡管道:02-6607-2547;bochentsai@iii.org.tw)向本署行使下列權利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-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-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
四、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
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,本署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。
五、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取出查驗。
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:
1. 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貴署告知事項。
2. 本人同意貴署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